12月8日,宁国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网吧老板黄某报警,称其网吧内一台电脑被人砸坏,当事人不知所踪,被损坏电脑价值1300元,无法维修,请求民警协助挽回损失。接到报警后,宁国市公安局南山派出所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。
通过查看视频监控,调取当日网吧上网身份信息,民警最终确定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监控视频显示刘某于12月4日18时许来到网吧上网,19时17分左右突然用鼠标砸向电脑,随后去吧台结账离开。面对民警的询问和摆在眼前的铁证,刘某再也无法狡辩,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。
目前刘某已经如数赔偿黄某的损失,同时被宁国市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。